騙光別人積蓄只判刑1年2月 警方氣炸了
對於詐騙集團騙光他人積蓄卻被輕判,台東縣刑大隊長鄢志豪難掩激憤,痛斥詐騙集團可惡至極。(資料照,記者陳賢義攝)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台東縣刑大去年破獲1起以羅姓男子為主的詐騙集團,訊後,依偽造文書及詐欺取財移送法辦,案經台東地檢署偵結起訴、台東地方法院日前審結,判處羅男1年2月有期徒刑,縣刑大隊長鄢志豪得知結果難掩激憤,痛斥詐騙集團可惡至極,但礙於現行法條,屢獲輕判,有被害人因積蓄被騙光,到案製作筆錄時,忍不住淚流滿面,不公平。
唐姓男子是在前年8月間,夥同張姓、蔡姓等多名少年,以假扮檢察官的伎倆,亂槍打鳥找尋下手目標,台東林姓退休女公務員,接獲1名假冒醫院護理人員男子來電,誆稱林婦委託他人領取健保補助,隨後將電話轉接假扮檢察官及警察共犯,佯指林婦涉及多起洗錢案,如不配合監管帳戶,將凍結存款,必須交由監管,釐清後發還未涉案金額。林婦信以為真,狡詐騙徒還以「偵查不公開」恫嚇,警告勿對外張揚,否則將加重刑責,還故做好心叮嚀「警察或檢察官不會向民眾收錢」。林婦生心恐懼,分次面交車手,被騙金額高達657萬元,等候數月不見發還和回覆,仍不知受騙,直至聽聞警方宣導詐騙實例才驚覺。
縣刑大調閱監視器,鎖定2名可疑男子,經長達4個月的蒐證,跨縣赴桃園逮人,帶回羅等7人。案經台東地院審結,法官依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得知判決結果,鄢志豪怒火全開,強調有被害人畢生積蓄被騙光,其中有全家老小的生活費,有急待救命的生病錢,還有父母省吃節用要幫助小孩成家立業的基金,詐騙集團使詐,就逮時早已花用殆盡,根本吐不出來,每每看到被害人含淚製作筆錄,心頭就一陣酸,盼能修法在第一時間就查扣犯嫌財產,連帶家長也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