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調查女友車行員工案底 警察遭記申誡
2016/04/12 18:58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30多歲的楊男自前妻吳女經營的中古車行店員口中得知,前妻與廖姓警員交往,廖男還利用警察身分,私下調查車行聘用員工案底,另還調查車主個資,方便車行催討車款,楊男不滿寫信至警政信箱投訴廖男瀆職,廖男被記申誡1支,憤而提告楊男誣告,但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楊男檢舉非憑空捏造,今對楊男處分不起訴。
102年8月間,吳女指控楊男涉嫌違反家暴防治法與個資保護法,與負責處理案件的廖姓警員結識,廖男否認與吳女交往及擅查個資,他指出,楊男前年2月、5月及去年1月、7月間,四度寫信至警政信箱投訴他瀆職,害他因此接受調查,被記申誡1支,控訴楊男檢舉不實涉誣告。
庭訊時,楊男否認犯行,供稱從前妻車行游姓員工口中得知,廖男與前妻一起經營車行,兩人不但常相約吃飯,廖還會向客人要車款,並濫用職權調查新進員工個資、有無犯罪前科。
游姓員工證稱,廖男至店內會幫忙洗車、移車,一次他還聽到吳女在車行喊廖男「Honey」,某次和廖男聊天時,對方竟突然問他有無賭博前科,他懷疑廖男利用警察身分,查詢他的個資。
吳女則稱與廖男僅是朋友,沒有交往,因前夫一直騷擾她,所以她常打電話給廖男詢問法律問題,事後她有請對方吃飯答謝。檢方認為,依據證詞,吳女與廖男除承辦案件外,私下亦有往來,加上楊男檢舉內文是從游姓店員那聽來的,並非無所本,因此今將楊男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