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度恐嚇3校放炸彈 「鄭傑後援會」男判刑4月
2016/04/12 16:02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宜蘭礁溪周姓男子,去年12月5度寄電子恐嚇信,署名「鄭傑後援會」,恐嚇台北市敦化國小、高雄市右昌國小、彰化女中,揚言「林北已在學校隱密處放置炸彈爆裂物,準備好好大炸得皮開肉綻、唏哩嘩啦,報警也沒用」,還批評連味全賣黑心油都可無罪,要「集結萬人來搶劫」;台北地院今依恐嚇公眾罪,判周4月徒刑。可上訴。
周男到案辯稱,他一再檢舉鄰居的違章建築,卻長期沒有解決,認為法律已死,才起意以恐嚇手法表達訴求,但並無實際放炸彈的行為與計畫,法官認定周男只因細故未能得到解答,即危害公眾秩序安全,實屬不該,考量他患憂鬱症,未予重判。
判決指出,周男去年12月1日至3日,連續3天分別在礁溪、新北市汐科火車站,以行動電話透過跳板程式的浮動IP,寄出3封同樣內容的恐嚇電郵至敦化國小,稱「早就想幹大事了,台灣法律全廢了,放火搶劫都不會有罪,林北已經在學校隱密處放置炸彈爆裂物,報警也沒用啦」,信末署名「鄭傑後援會」。
同月26日,周男又連寄2篇恐嚇信至右昌國小信箱、彰化女中校長室信箱,內容又擴充加入時事,指「連柯P都說法律僅供人民參考,富比士更批台灣不是已開發國家,連頂新賣黑心油也是無罪,那請法院天天喝黑心油看看呀」、「最近經濟不景氣,本集團將集結萬人來搶劫,看法院有何能耐」。
檢警循手機基地台與手機序號對應過濾出周男,去年12月28日搜索周宅,從他的手機找到信件備份,法官依他恐嚇3校的3次犯行,各處2月徒刑,合併判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