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結廠商詐領公款30萬 清潔隊長判囚5年8月
圖為廚餘桶。示意圖與文無關。(資料照)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新北市雙溪區清潔隊長林忠正於民國102年8月間以修補雙溪區堆肥場為由,勾結工程、營造公司,虛構不實「堆肥場修補工程」、「廚餘場風災復原」等公共工程,並偽造施工報告、驗收記錄,持廠商提供發票核銷,共詐領新北市政府環保局經費共計約新台幣30萬元。基隆地方法院判處林姓隊長5年8個月。
基隆地檢署103年接獲民眾檢舉指出,雙溪區清潔隊涉嫌與廠商掛勾,以修補堆肥場等名義,持廠商收據向市政府申請經費。
地檢署偕同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航業調查處基隆站等單位,派出30多名調查官,搜索雙溪區清潔隊,查扣相關帳冊,帶回涉案的隊長林忠正、隊員藍志儒及連姓廠商等11人;檢察官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將林忠正、藍志儒等人起訴。
基隆地方法院認定,清潔隊長林忠正觸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5年8個月,褫奪公權3年;隊員藍志儒,觸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5年2個月,褫奪公權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