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器行老闆命案 人妻和小王均判無期刑
徐世衡生活照(記者黃佳琳翻攝自臉書)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鳳山樂器行老闆徐世衡命案,高雄高分院上午宣判,認為徐妻楊宜綾與男友徐方偉共謀行兇,依殺人罪各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維持地院刑度。
判決書指出,楊宜綾原是有夫之婦,與樂器行老闆徐世衡交往後,以自殺逼迫對方娶她,但婚後徐仍與前女友等人往來密切,引起楊女不滿,並因她多次被家暴,夫妻感情因而生變。後來,楊女認識徐方偉後,徐嫌為幫她脫離婚姻暴力,商議共謀殺害徐世衡。
前年1月24日凌晨,徐世衡回到鳳山青年路住處,楊女依計畫將FM2摻入飲料,供他服用昏睡後,通知戴長假髮、口罩等變裝的徐嫌前來,合力以膠帶綑綁他的雙手及嘴巴後,帶至裝滿水的浴缸旁,強壓頭部使其溺斃,並共同清理現場。
徐嫌並另以絲巾綑綁楊女雙手,製造她也是被害人後變裝離開。楊女事後撥打電話向親友求救,誤導警方往財殺方向偵辦,然因說詞反覆、可疑,被檢警辦案人員識破並循線逮捕二人歸案。
院方開庭審理期間,楊女堅稱未計畫殺夫,自己是被害人﹔徐嫌則辯稱與死者是同志情,對方欠他六十萬元要舉辦性愛派對抵債,案發當日曾電邀其到住處參加性愛派對,他抵達後死者說要一萬五千元,但現場只有楊女一人,沒有性派對,雙方因而起衝突,才痛下殺手,殺人跟楊女無關。
二審合議庭法官根據楊女手機相關資料顯示,認定被告二人關係密切,死者也不是同性戀,被告等辯稱同志情,是為了卸責。至於民事部分,地院在去年底,判決被告二人應連帶賠償605萬元。(更新11:0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