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開先例!可刷信用卡、金融卡繳費
台北地院首創開辦刷信用卡、金融卡繳費,律師陳逸融(右)成為開通後首位刷卡繳費的民眾,他刷信用卡替當事人墊付1000元裁判費。(記者張文川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方法院創全國先例,今天起開辦臨櫃刷信用卡、金融卡繳規費、裁判費等費用,下班時間與假日也可以刷,民眾不用再帶著大把現金去法院繳錢,而且,刷金融卡還可以用來繳刑事保證金、提存款、民事執行款。
北院院長吳水木說,金融卡額度上限200萬元,信用卡額度上限10萬元,刷卡不限一張,多張也行,只要金融卡存款充足,信用卡沒刷爆,都可以用來繳法院費用。
據統計,去年北院共裁定390筆刑事保證金,其中361件、占92.6%都低於200萬,只有29件超過200萬元,開放金融卡繳保證金,將可加速交保手續,法院櫃台下班時間與休假日,北院法警室也有刷卡機可供繳交保證金。
至於信用卡繳費,雖然目前仍不能用來繳保證金、提存金、民事執行款等,但其餘全部費用都可刷卡繳交。北院統計,去年扣除此3項費用的收費案件,有97.8%的金額低於10萬元,高達19萬9200多筆,超過10萬元的只占2.2%,幾乎只要一卡在手,就能安全輕鬆繳費,目前已有23家銀行加入,每筆收取0至20元不等的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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