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狼連襲2女撫胸摸臀 和解獲判不受理
童姓男子涉嫌性擾騷,1女被襲胸,1女被摸臀。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萬華區童姓男子,去年12月23日晚間,連續尾隨2名長髮年輕女子,趁被害女子用鑰題開大門之際,從後方偷襲性擾騷,1女被襲胸,1女被摸臀;台北地院審理期間,童男道歉賠償並與2女達成和解,因性騷擾罪為告訴乃論,法官今判公訴不受理。可上訴。
判決指出,當晚6點10分左右,童男尾隨A女至公寓住處,趁A女用鑰匙開大門的時候,突然從A女後方伸手擁抱她並觸摸胸部,得逞後快步跑離現場。
1個多小時之後,7點50分許,住在附近的B女返家,打開大門進入樓梯間後,一路尾隨她的童男突然撲向B女,抓了她的臀部一把,B女嚇得當場驚聲尖叫,童男二度得手,跑離現場。
2女先後報案,警方循監視器逮人,但起訴後,2女與童男達成和解,賠償金額不公開,法官只能依法判決公訴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