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侵網友還恐嚇散佈裸照 和解判緩刑
2016/03/21 15:09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蔡姓男子去年透過「戀舞」網路遊戲結識少女小玉(化名),慫恿小玉拍裸照供他觀賞,還強行性侵,事後又恐嚇:「如果不繼續在一起,要散佈你的裸照跟影片」由於雙方事後和解,被害者願意原諒,新北地院依刑法59條減刑,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刑2年徒刑,緩刑3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去年3月間,25歲的蔡男透過網路遊戲結識年約14歲的小玉,竟慫恿她拍裸照供觀賞,小玉因涉世未深也照辦,拍了胸部及下體共8張裸照,透過LINE傳給蔡男。
去年4月間,蔡男邀約小玉到他住處後,竟不顧反抗強行性侵得逞2次,事後因不滿小玉有意分手,傳訊恐嚇散佈裸照,小玉母親的男友後來發現兩人對話內容,告知女友,全案曝光。案發後蔡男坦承犯行,並與被害者達成和解,被害者同意原諒,法院因此給予緩刑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