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父酒後對6歲幼女伸狼爪 咬胸還摸下體
新北市一名林姓獸父,遭控酒後對6歲幼女伸出狼爪,還以手指用力彈兒子的小雞雞。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林姓獸父,遭控酒後對6歲幼女伸出狼爪,不但嘴咬吸吮幼女胸部,還隔著內褲掐捏女兒下體,前後猥褻7次,因幼女與林妻均表願意原諒林男,新北地院今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林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交付保護管束,並禁止日後騷擾幼女,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100年初至同年9月間,林男酒醉後,開始獸性大發,不但嘴咬就讀幼稚園大班幼女胸部,還隔著內褲掐捏女兒下體,幼女雖向父親反抗,表示不舒服,但怕被爸爸罵,不敢對外透露,獸父因此前後猥褻得逞7次。
法院審理時,林男對犯行坦言不諱,並獲幼女及林妻原諒,法官考量他無前科,且手段尚非嚴重,亦未對幼女造成任何身體上的傷害,因此給予其緩刑。
而林男另被指控於101年3月間,因10歲兒子洗澡忘了帶毛巾,林男竟利用進浴室遞毛巾機會,以手指用力彈兒子的小雞雞,被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遭訴,但因事後兒子與林妻撤告,院方因此不受理此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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