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喇叭爆殺機!2嫌殺孝子被重判
最高法院依殺人罪未遂判處蔡一7年徒刑,持槍殺人的蘇男先前已獲判15年徒刑確定。圖為槍枝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工程行員工蔡一和老闆蘇俊耀等人在KTV與人發生衝突後,行走馬路中央返回工程行時,遭開車的許鎮鍠按喇趴示警,雙方叫囂後還各持凶器攻擊扭打,蘇男以為是先前在KTV與他們發生衝突的人前來尋仇,持改造手槍射殺許男,最高法院依殺人罪未遂判處蔡一7年徒刑,持槍殺人的蘇男先前已獲判15年徒刑確定。
102年5月31日下午蔡一和蘇俊耀等人酒後續攤到KTV唱歌,因與人發生衝突被趕出KTV,許男開車行經工程行附近,遇到走在馬路中央的蔡一等人,許男按喇叭提醒他們,雙方發生口角衝突,許男持鐵棒下車理論,蔡一也返回公司取出大型剪刀互鬥,蘇男以為對方是先前KTV發生衝突之人前來尋仇,持槍朝許男連開3槍,蔡一也持剪刀猛刺,許男送醫不治。
被害人許鎮鍠是六輕外包工人,奉養母親和阿嬤至孝,家中主要靠他工作照顧小兒麻痺行動不便的妻子和稚齡兒子等人;台南高分院更一審認為蔡、許等人僅因細故分持凶器械鬥,蘇男還在馬路上殺害許男,惡性重大、影響社會治安,事後僅支付30萬元慰問金,將蔡、蘇兩人各判7年、15年徒刑,蔡一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