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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控爛醉後遭惡狼硬上 2人甜蜜夾菜露餡

    49歲李姓男子去年2月與女友小純相約用餐,席間2人飲了不少酒,事後小純卻指控遭李男帶至摩鐵性侵。(情境照)

    49歲李姓男子去年2月與女友小純相約用餐,席間2人飲了不少酒,事後小純卻指控遭李男帶至摩鐵性侵。(情境照)

    2016/03/11 12:35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49歲李姓男子去年2月與女友小純(化名)相約用餐,席間2人飲了不少酒,事後小純卻指控遭李男帶至摩鐵性侵;庭訊時,李男否認犯行,辯稱只有愛撫,沒有「進入」,檢察官調查也發現,2人案發後仍有來往與親密接觸,加上小純事隔近1個月才提告,不符常情,檢方因而認定罪嫌不足,將李男處分不起訴。

    處分書指出,去年2月27日晚間7點半左右,李男、小純與另一對鄭姓夫妻一同前往台北市中山區的「三井日本料理」用餐,席間李男與小純喝了不少酒,事後小純卻指控李男趁她爛醉不醒,趁機將她帶到林森北路的薇閣汽車旅館內「霸王硬上弓」,她不甘受辱,憤而向警方報案,控告李男性侵。

    檢察官傳喚李男出庭,他堅決否認犯行,強調當天小純雖有飲酒,但並不需要他人攙扶,且用餐完畢後小純是自己走上他的車,離開前還有和她同學鄭姓夫婦對話,他有跟小純說要去薇閣,小純知道但無回應,因為2人交往期間只要喝醉,都是去汽車旅館,進入旅館後,因為他有喝酒,沒有「進入」,只有愛撫。

    檢察官再傳當天一同用餐的鄭姓女子釐清案情,鄭女表示,案發後的隔月7日晚上,2人還有找她與丈夫一同聚餐,當時李男與小純相處融洽,席間2人還互相夾菜,狀似親暱;此外,小純於案發後近1個月,才前往警局報案提告,與常情不符,再加上2人疑有情感、金錢糾紛,小純提告動機實令人起疑。

    檢察官審酌李男說法與鄭女證詞,並勘驗2人LINE的對話紀錄,認定李男罪嫌不足,今將李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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