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載堂妹出遊慘死曳引車輪 堂哥未減速遭起訴
23歲盧姓男子與去年載堂妹出遊,在台二線52公里一處彎道,與同向、開在外側的曳引車發生碰撞。圖為台2線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23歲盧姓男子與去年載堂妹出遊,在台二線52公里一處彎道,與同向、開在外側的曳引車發生碰撞,機車上2騎士倒地,堂妹慘遭曳引車輾破頭,當場死亡。基隆地檢署認定,盧過彎未減速,失控撞及右側曳引車肇事,依過失致死罪起訴盧。
起訴書指出,盧姓男子去年7月間,騎車載著堂妹,從基隆火車站出發,先去外木山玩,再前往有柳旅遊。
盧騎車載著堂妹,沿台二線前往野柳途中,在52公里處一處彎道上,與47歲鄧姓駕駛的曳引車發生碰撞,盧堂妹雙雙倒地;盧左眼眶骨、顴骨等處骨折,盧的堂妹則頭顱破裂,當場死亡。
事故後,盧、鄧2人互控對方業務過失致死罪與過失致死罪。
檢察官依現場勘驗報告與新北市政府交通事故裁決處的鑑定結果認定,盧騎車行經台二線52公里彎道時,未減速慢行,導致機車失控,由內側車道往外側車道偏行,撞及行駛在機車右側車道的曳引車。盧過彎未減速是整起事故肇事原因,鄧則無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