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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修不好隨身碟竟被投訴 挑釁推警的人無罪

蘇女拿著隨身碟到警所找警員修理,但警方修不好竟然被她投訴。(資料照片 記者王捷攝)

蘇女拿著隨身碟到警所找警員修理,但警方修不好竟然被她投訴。(資料照片 記者王捷攝)

2016/03/03 16:54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有夠扯!竟把派出所當電腦維修中心,蘇姓女子一年前疑似拿著隨身硬碟到警所檢舉違規停車,但事後發現隨身硬碟壞了,懷疑警員用壞她的硬碟,要警員將硬碟修好,不料警員沒修理好,竟換來蘇女一陣酸言酸語,還打電話四處向督察單位檢舉,甚至還動手挑釁推警員幾把,被警方依妨害公務移送,不過日前傳出法院判蘇女無罪,令基層警一片譁然。

法界人士透漏,蘇女先在去年2月5日晚間20時許,到派出所要求分局資訊組的吳姓警員為她修復隨身碟,但警方表示沒有幫蘇女修復隨身碟的義務,蘇女氣得打110、警察局督察室、警政署服務中心等單位投訴,並把派出所當自己家大聲咆哮,要求值班警員打電話找督察組長、副分局長、分局長到場。

蘇女大鬧派出所快12小時,直到翌日早上7時許才離開派出所。但當天下午14時,蘇女再度到警所,向值班員警聲稱與分局資訊組人員有約,要談修復隨身碟的事情,但分局資訊組不堪其擾,打電話跟警員說警方沒有義務幫蘇女修隨身碟。

蘇女一聽氣炸,又要求警員幫其打電話給分局長官,警方請蘇女到民眾休息區等候,且明確告知辦公場所的界線,但是蘇女一聽情緒更激動,邊咆哮邊靠近警員,甚至噴口水在警員臉上也不管警方制止,被警方依妨害公務移送法辦。

但法官認為,雖然蘇女向警方咆哮、噴口水並動手推了警員,但動作不是很激烈,未對員警實施強暴行為,所以不構成妨害公務。

警方透漏,蘇女在警界是聞之頭痛,得知蘇女被法院判決無罪,令基層警員相當譁然。有警員說,蘇女胡亂投訴,依據行政程序要寫報告訴說經過,但修隨身碟根本不是警方的業務也會被投訴,還要浪費社會資源,那麼下次蘇女再到警所搗亂,乾脆請她到法院過夜,請法官替她修隨身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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