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公司法不實增資 廣告鬼才葉兩傳再判4月
被譽為「廣告鬼才」的葉兩傳因財務不佳,最高法院認定葉違反公司法禁止不實增資規定,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確定。(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催生「開喜婆婆」、被譽為「廣告鬼才」的葉兩傳因財務不佳,將公司違法增資,還侵吞比利時珠寶商逾1億元鑽石,並典當、質借,最高法院認定葉兩傳違反公司法禁止不實增資規定,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確定,至於葉男侵占鑽石部分,去年底已遭判刑確定,葉已入獄服刑。
61歲葉兩傳催生開喜烏龍茶的「開喜婆婆」一炮而紅後,轉型當代理商,葉向比利時商借鑽石來台展售和寄銷,葉因資金周轉困難,竟將市值超過1億元的寄銷鑽石分批典當和質押借款,遭比商來台催討並提告,二審判刑4年2月確定,其中3年徒刑部分因不得易科罰金,須入獄服刑。
此外,葉兩傳為代理國外品牌,將他的老子曰公司不實增資,另被依違反公司法判刑4月,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