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萬交保變無保釋放 張富:「我只剩5000元」
張富包得密不透風離開法院,只説「謝謝」!(記者張文川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資深藝人陳美鳳前男友、電視圈叱吒一時的知名製作人張富,6年前與4名股東合夥,投資1650萬元成立「紅海」演藝經紀公司,事後卻爆發帳目不清疑雲,股東的800萬股款去向不明,質疑受騙,告他涉背信、詐欺。
台北地檢署今傳喚張富到庭,訊後諭令10萬元交保,但張富籌措6小時仍湊不出來,檢方以覓保無著為由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傍晚開庭後認定,張富有逃亡之虞,且不法所得高達800萬元,流向交代不清,因此裁定加碼1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但張富至晚間9時許仍覓保無著,法官改裁定免保金,限制住居,並限制出境出海。
今晚9時半許,張富仍稱覓保無著,據悉,他向法官求情說,他全身上下只剩5000元,也沒有親友願意為他作保,法官考量他有高血壓、糖尿病,在庭內差點昏倒,因此改裁定免保金,改以限制住居,加上原本的限制出境出海等強制處分,以確保他不會逃亡並按期到庭。
張富於晚間9點50分獲釋,他戴著口罩丶帽子獨自離開法院,不回答記者問他「有沒有詐騙股東?800萬到哪去了?」等問題,他都不回答,只在人行道上說了兩聲「謝謝」!
檢方指控,98年11月間,張富與4位股東合夥成立紅海經紀公司,4位股東各匯200萬給張富,公司登記後,資金流向卻不明,檢方發現張富將款項提領一空花用殆盡,全沒當作股款。
張富今上午到案後卻矢口否認,檢察官諭令他10萬交保,他也籌不出錢,檢方轉而向北院聲押張富;法官依據匯款交易明細、公司登記資料等,認定張富涉詐欺罪嫌重大,法官傍晚考量張富偵查時曾經無故未到庭,並拖延提供資料給檢方,還籌措不出檢方諭令的10萬元交保金額,顯有逃亡之虞,但尚無羈押必要,裁定加碼交保金為150萬元。
52歲的張富十餘年前曾製作《龍兄虎弟》、《歡樂傳真》等多部黃金檔綜藝節目,曾先後與陳美鳳、吳淑敏交往。
張富去年開始疑因財務不穩,被控詐騙錢財,去年1月對外誆稱可透過特殊管道買到江蕙的「封麥」演唱會門票,詐騙2位歌迷共25萬元,台北地院去年11月將他判刑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