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15歲女工讀生在餐桌區嘿咻 店長被起訴
李姓早餐店店長與15歲女工讀生小玉(化名)竟在早餐店客桌區嘿咻,被小玉母親發現提告,新北地檢署今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嫌起訴。圖為示意圖。(情境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李姓早餐店店長,與女工讀生小玉(化名)交往,兩人竟在早餐店客桌區嘿咻,事後,李男傳訊要小玉小心,不要因此懷孕,被小玉母親發現提告,新北地檢署今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15歲的小玉因到早餐店打工,結識李男,兩人暗中交往,去年11月6日下午,兩人趁早餐店關門後,竟在客桌區嘿咻,21天後,李男又帶小玉到賓館嘿咻,事後,李男傳訊給小玉,要她小心,不要懷孕,及購買事後避孕藥等,被小玉母親發現提告。
檢方偵辦時,李男坦言知悉小玉年齡,且兩人確實發生兩次性行為,加上小玉指述,又有驗傷診斷書,檢方因此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