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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英雄聯盟》遭嗆提告 非「公然」不起訴

《英雄聯盟》為一款多人線上遊戲。(翻攝《英雄聯盟》官網)

《英雄聯盟》為一款多人線上遊戲。(翻攝《英雄聯盟》官網)

2016/02/16 11:45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市鄭姓、謝姓男子同為網路知名遊戲《英雄聯盟》(League of Legends, LOL)愛好者,去年2人同場競技,卻於遊戲過程中爆發口角,鄭男報警指控謝男罵他:「好殺小」、「你媽被狗差」等語,提告公然侮辱;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當時遊戲平台的對戰狀況未達「公然」程度,今將謝男處分不起訴。

處分書指出,去年9月9日上午9時許,鄭男以帳號「討厭黃昏」進入《英雄聯盟》遊戲,與帳號「伊人半醒獨賞月」的謝男對戰,當時遊戲內尚有其餘3名玩家,但鄭男與謝男在遊戲過程中卻發生爭吵,鄭男憤而截圖報案,指控謝男罵他:「好殺小」、「你媽被狗差」等語,提告公然侮辱。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該遊戲為己方隊伍與敵方隊伍交流平台,當玩家離開聊天室後,即便再返回遊戲,也看不到先前玩家留言,且當時除了鄭男、謝男外,僅有其餘3名玩家,因而難認屬「公然」狀態;檢察官認為,謝男雖口出惡言,應受道德非難,但其所為與公然侮辱要件不符,因而將他處分不起訴。

根據維基百科資訊,《英雄聯盟》是一款多人線上戰術擂台遊戲,於7年前開始營運,目前全球的玩家約有1億人;該遊戲每個賽季都會舉辦世界大賽,全球總決賽的獎金高達100萬美元,並有3200萬人透過網路、數位電視等方式觀看;去年6月,遊戲找來周杰倫擔任代言人,並替遊戲創作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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