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主管嚇到才砍2刀?」工程師詭辯仍重判7年
2016/02/16 11:24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台達電子公司達創科技工程師張源紘離職後,自認遭前主管蔡姓男子刁難,暗藏柴刀混進公司,對著準備趴在桌上午休的蔡男頸部猛砍,所幸蔡男即時閃開,但右肩和右上臂仍各中一刀,事後張男竟辯稱看到蔡男驚恐表情,又他喊出「殺人」,害他「被嚇到才砍了兩下」,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7年3月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52歲張源紘原為達創公司工程師期間,認為主管蔡男交付的工作量太多,因不堪負荷於前年年底離職,張男心中不滿、亟思報復,買了柴刀、電擊棒、菜刀等凶器,再仿製達創員工識別證,去年2月6日中午12點多,暗藏上述凶器後混進達創辦公室。
張男趁蔡男準備趴在桌上午休之際,持柴刀猛砍蔡男頸部,所幸蔡男察覺前方似有人影,及時坐直身體轉身閃開,但右肩和右上臂仍各被砍一刀,留下各約12X5公分傷口,蔡男嚇得大叫「殺人」、「請大家快來幫忙」,張男才被其他同事制伏送警。
庭訊時,張男一度辯稱當初只想嚇嚇蔡男,但看到蔡男驚恐表情,蔡又喊出「殺人」,「害他被嚇到才砍了蔡男兩下」,如他真想殺蔡,會先拿電擊棒電昏蔡男再砍殺,張男孩辯稱自己有精神狀況,應予減刑。
高院合議庭不採信張男辯詞,認為他僅因勞資糾紛就想以「行刑式斬頸斷頭」守法砍殺被害人,還好被害人察覺才逃過一劫,現在右手無法正常使用,只能抬舉30度,至今仍須服用止痛藥和接受心理治療,但考量雙方和解且張男願意道歉及承諾不會騷擾被害人及家屬,因此判刑7年3月,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