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侵13歲乾女兒 還提供毒品判刑8年
2016/02/15 18:59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已婚林姓男子透過姪女認識13歲少女小美(化名),認她當乾女兒,卻趁她翹家寄宿期間,與小美發生性行為,甚至提供安非他命給她吸食,新北地院依與未滿14歲性交罪、轉讓第2級毒品罪,判林男8年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102年間,46歲的林男透過姪女結識小美,因小美常翹家,林男常幫忙尋人,但小美有時不想回家,就借住林男家中,前年間,林男竟趁妻子不在家時,與小美發生10次性行為,甚至提供安非他命給小美吸食。
由於小美另涉及其他案件,警方訊問時,林男惡行才曝光。法院審理時,林男認罪,表示願賠償小美及其母各50萬元和解,且少女也不願提告。
但法官認為,林男明知少女尚未成熟,卻與她發生性行為還提供毒品,戕害未成年身心健康,助長社會不良風氣,行為可議,判林男8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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