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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鼠誤闖民宅遭夾傷 屋主挨告不起訴

    一隻松鼠誤闖民宅遭夾傷。松鼠示意圖。(資料照,記者謝介裕攝)

    一隻松鼠誤闖民宅遭夾傷。松鼠示意圖。(資料照,記者謝介裕攝)

    2016/01/30 13:20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8旬盧姓老翁,因有感家中「鼠輩」橫行,在自家公寓內擺放多個捕鼠夾,盼能藉此消除鼠患,不料某日一隻外來松鼠誤闖,竟遭捕鼠夾夾傷,松鼠奔逃出盧翁家後,恰巧被鄰居撞見,鄰居因而認為盧翁涉嫌虐待動物,控告他違反《動物保護法》;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盧翁並無犯意,今將他不起訴。

    據了解,盧翁家住在文山區景美女中對面街內,該處為一般公寓建築,盧翁與家人就住在2樓;因盧翁所住房屋老舊、年久失修,不久竟引來「鼠輩」同居,無奈老鼠晝伏夜出,再加上潛藏於家中暗處,並不時會跑跳走動,難以一舉成擒,盧翁只好自行添購數個捕鼠夾,放在老鼠可能出沒之處,盼能杜絕鼠患。

    檢方調查,去年11月間,盧翁家中闖入某位「嬌客」,一隻松鼠疑從陽台外的樹上跑進屋內,不慎被捕鼠夾夾傷手臂,松鼠當下痛得亂竄,跑出屋外,正巧被附近鄰居撞見,誤以為盧翁涉嫌虐待動物,向台北市動物保護處舉報,並控告盧翁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

    檢察官勘驗動保處至盧翁家所拍攝的照片,發現屋內有許多捕鼠夾,詢問之下盧翁喊冤道,因家中老鼠太多,才會出此下策,目的是為了想解除鼠患,並非故意虐傷松鼠;檢察官調查後,認定盧翁並無故意虐待松鼠,也無犯意,將他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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