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鑿地取水稱山泉 居民抗議地塌

    業者購買建地(如圖)欲鑿井,未與居民溝通遭撤照。(記者黃旭磊攝)

    業者購買建地(如圖)欲鑿井,未與居民溝通遭撤照。(記者黃旭磊攝)

    2016/01/29 15:24

    [記者黃旭磊/高雄報導]高屏溪流灌高雄市大樹區,當地以水質純淨聞名,業者購地未經核准強行鑿井取水,居民抗議恐造成地層下陷。

    「業者惡霸、居民自救」!大樹區興山里近百名民眾今天舉白布條,抗議業者未經高雄市水利局許可,購買民宅用地強行鑿井取水,高雄市議員林芳如、興山里里長尹平成公布調查畫面,指稱曾有業者抽取地下水謊稱山泉水,住戶憂心改變地質結構,造成地層下陷。

    林芳如表示,業者購買70多坪建地申請興辦水利事業(水權),因未與居民溝通遭撤照,竟在今天強行開挖取水,霸王硬上弓,罔顧民意與法律規定,將與居民共同抗爭到底。

    當地居民指出,區內伏流水等地下水源豐沛,曾有業者在自家工廠裝設抽水馬達,「抽地下水當做山泉水來賣,高雄民眾習慣買水,業者甘冒罰款風險,也要鑿井抽水」。

    尹平成說,居民使用簡易自來水已40多年,業者罔顧政府要求需與居民協調,竟欲強行開挖影響地質結構,「住戶看到鑿井機很害怕」。

    高雄市水利局行政科股長羅碧燕到場協調,羅碧燕說,業者取得第三人(居民)同意前不得開挖,若違法開挖將依據水利法第32、33調規定開罰1萬2千到6萬元,得採按日連續罰1-5萬元。

    大樹區興山里民眾舉白布條,抗議業者強行鑿井取水。(記者黃旭磊攝)

    大樹區興山里民眾舉白布條,抗議業者強行鑿井取水。(記者黃旭磊攝)

    居民開會抗議業者強行取水。(記者黃旭磊攝)

    居民開會抗議業者強行取水。(記者黃旭磊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