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彰銀經營權之爭 台北地院決定再開辯論

2016/01/27 11:28

台北地院原訂今天對彰化經營權之爭進行宣判,但開庭後決定再開辯論。(彰化銀行總行資料照,記者盧冠誠攝)

[記者黃欣柏、溫于德/台北報導]台新金前年在彰化銀行董監事改選中中不敵財政部與泛公股聯手而痛失經營權,事後向財政部提告,要求由台新金增派董監事或請財政部賠償165億元天價損失,台北地院原定今天宣判,但因有部分關鍵問題未釐清,決定再開辯論,辯論期日未定。

台新金從94年標得彰銀22%持股後,一直以過半董事席次緊握經營權,沒想到前年財政部卻與泛公股聯手取得9席董事中的6席,台新金認為財政部違背94年函文中「支持得標投資人取得彰銀過半數董監席次」之內容,於是提告要求財政部放棄4席中的3席,改由台新金推派人選,或者賠償165億元損失。

財政部則表示,當初僅是同意讓台新金取得該年度的過半董監事席次,並非指長期或永遠支持,而且台新金僅有22%股權,卻想取得5席普通董事與2席獨立董事,總共佔9席中的7席,並不合乎比例原則。

台北地院今認為有兩大關鍵問題尚未釐清,一即財政部若有支持台新金董事人選的義務,是僅指財政部本身之表決權或包含徵求而來之委託書,二則是財政部與所徵得之委託書股權的配票比例為何,另針對財政部加上委託書的股權如何算得逾48%也須解釋,因此繼去年11月取消宣判、再開辯論後,上午再度裁定再開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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