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姆熊割喉魔殺童案 更一審仍判無期
2016/01/26 13:34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發生在101年底、震驚全國的南市湯姆熊遊樂場內割喉魔殺童案,今天台南高分院更一審仍判凶嫌曾文欽無期徒刑。更一審合議庭審認曾嫌在行為時有精神疾病、但犯案時對犯案過程、計畫都有清楚認知;依對我國有約束力的聯合國兩公約要求對精障者不執行死刑原則,所以仍判曾嫌無期徒刑。
該案經檢方起訴求處死刑;但一審與高分院上訴審、更一審三次審判都判曾嫌無期徒刑。
台南高分院發言人沈揚仁指出,最高法院發回二審要求查明曾嫌有無詐病情事?行為時精神病有無影響其辨識、控制能力?這兩大重點。
更一審合議庭認為嘉南療養院醫師鑑定報告指曾嫌是疑似詐病,並非確診,無具體證據證明被告詐病,不能認定被告詐病。過去多家醫療院所都鑑定認為曾嫌有憂鬱症等精神疾病;但曾在殺童行為時對犯案過程、動機、場所、對象等都有清楚認知,不能認定其犯案時辨識、控制能力有減損。
沈揚仁說明,因為聯合國兩公約要求不得對精神病與精障者判處死刑,我國也已實施聯合國兩公約實行法,這部分對我國司法有拘束力,且檢方未能舉證被告無教化的可能性,更一審法官據此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一審無期徒刑判決。
民國101年12月1日上午,曾嫌在南市湯姆熊遊樂場內看見10歲的方小弟與李小弟兩人在店內玩電玩遊戲,即拿出遊戲儲值卡參與,還向方小弟佯稱在廁所內有看到別人遺留的儲值卡,將方小弟誘騙到廁所,再以折疊刀割喉致死,當晚警方即逮獲曾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