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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錢花用回老東家行竊 超商離職店員被訴

曾在某連鎖超商任職的36歲曾姓男子因缺錢花用,竟行竊位於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的老東家。(圖擷取自Google Map)

曾在某連鎖超商任職的36歲曾姓男子因缺錢花用,竟行竊位於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的老東家。(圖擷取自Google Map)

2016/01/09 16:27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曾在某連鎖超商任職的36歲曾姓男子因缺錢花用,竟行竊老東家,得手新台幣12萬餘元,被害劉姓店長開店時發現被偷報警,士林地檢署今天偵結,將曾男依竊盜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家住新北市新店區的曾姓男子,曾在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某連鎖超商港捷店任職,在民國102年間離職,竟因缺錢花用,利用熟知港捷店每天晚間打烊後,店門鑰匙隨即交付北市忠孝東路7段的南港二店保管的機會,竟在前年(103年)11月22日晚間,先到南港二店向周姓大夜班店員先誆稱是港捷店員工,再以將東西忘記在店內需拿取為由,取得港捷店的鑰匙。

曾某當日晚間11時餘,利用鑰匙開啟鐵捲門進入,趁無人之際,先偷店內櫃台下方預備金4萬5000元,再熟門熟路進入後場辦公室,以原子筆撬開辦公室鐵櫃,偷走裡面的預備金78500元,得逞後,曾又撬開辦公室內放置監視錄影機的鐵櫃,然後將現場監視錄影畫面洗掉,才逃離現場。

翌日上午7時許,港捷店劉姓店長前往南港二店索取店鑰匙時,發現鑰匙遭人拿取,於7時40分趕到經貿二路的店內查看時,驚見店內遭竊,報警處理,同時調閱南港二店監視影帶認出是離職年餘的曾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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