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台船CSBC商標 中船前董座許志堅判刑6月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62年響應十大建設而設立的中國造船公司,98年更名為台灣國際造船公司,但仍沿用「CSBC」商標,原始股東之一、曾任中船董事長的許志堅反對改名,在媒體刊登廣告宣稱擁有中國造船公司,並在貿易雜誌、黃頁網站使用CBSC商標打廣告,雙方打智財官司,許志堅敗訴;台船自訴控告許志堅違反商標法,台北地院今判許志堅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許志堅從曾是國內最大散裝船公司的「益利輪船」起家,成為中船民股最大原始股東,96年中船官股準備更名為台船時,時任董事長許志堅堅決反對更名,但表決時敗陣,他另行申請設立中國造船公司,繼續使用台船的英文簡稱「CSBS」。
台船指控,CSBC商標自62年開始使用,更名後也於98年向經濟部智財局註冊登記,取得商標專用權,許志堅明知如此,卻於99年11月在「Trade Winds」雜誌,以CSBC名義刊登廣告,103年4月又在黃頁網站刊登廣告網頁,並可從而連結到許志堅中船公司網站,廣告自稱優質航空海運店家,業務服務內容也與台船相同或類似,易致消費者混淆誤認,台船發現後提起自訴控告許志堅。
許志堅承認刊登廣告,但辯說當年經濟部長李國鼎邀父親投資中船,中船原本不是官股公司,後來因不斷虧損,政府多次增資才變官股占9成,96年中船要改名台船,他堅決反對,他覺得中船這名字很好,他才去登記成立另一家中船,「Trade Winds」雜誌未在台灣發行,黃頁網站廣告則是員工的個人行為,他不知情,他也從未在國內打中船CSBC的廣告。
北院認定,CSBC是台船的著名商標,許志堅曾遞件申請CSBC商標被駁回,顯然明知商標屬於台船,仍冒用其商標刊登競業廣告,雜誌有在我國流通,我國即為犯罪地之一,黃頁廣告網頁也是許志堅指示員工去架設;合議庭因此判許志堅有罪,有攀附台船知名商標的故意,考量他已撤除侵權網頁,判處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