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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婚男偷情被抓包 他這麼說害小三賠30萬...

    已婚男偷情被抓包,證詞害小三入罪。圖與文無關。(情境照)

    已婚男偷情被抓包,證詞害小三入罪。圖與文無關。(情境照)

    2016/01/06 09:28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台北市許姓女子,在已婚同事徐男的熱烈追求下陷入熱戀,期間2人曾到花東、日本旅行同宿,每月還相約嘿咻2到3次,戀情曝光後許女原堅稱自己不知對方已婚,沒想到昔日愛人徐男卻立刻證稱曾告知已婚身分,法官據此認定許女並非不知情,今判許須賠償徐妻10萬元,可上訴。

    徐妻控訴,徐男與她結婚近20年,2人育有1女,96年徐男到新公司上班後,就與同事許女展開熱戀,雙方經常在許女家中及摩鐵嘿咻,徐男更為此把薪水都用來約會,導致妻女得跟娘家借錢過活,嚴重影響她的婚姻生活與配偶權,許應賠償她50萬元。

    但許女辯稱,徐男追求她時謊稱已經離婚,因此她並不知道徐男為已婚身分,另她在103年間還曾把一輛市價約30萬的TOYOTA轎車過戶給徐,應可用來抵免賠償金額。

    沒想到全案開庭時,徐男證稱曾告知許「有個女兒,太太是大陸妹」,但許女事後仍跟他繼續交往、發生關係,證詞直接「打臉」許女,台北地院據此認定許女明知對方已婚仍逾越合理交往分際,判許須賠償30萬元,另該輛轎車的保險卡上載明車主仍是許女,法官認為許無法舉證曾將汽車讓與徐男,無法抵扣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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