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芝吊橋斷4傷 廠商設計疏失判賠625萬
新北市三芝區根德水車園區吊橋的垂吊索斷裂後,橋面傾斜,當時在橋面上的旅客全部墜溪。(資料照,記者溫于德翻攝)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102年11月,新北市三芝根德水車公園的吊橋斷裂,4名民眾從橋上落下,受到骨折、氣胸等傷害,共獲國賠221萬多元,三芝區公所加總吊橋損壞、鑑定等費用後,轉而向多家包商求償,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負責設計吊橋的長鴻公司未在設計圖中說明清楚,導致施工廠商使用鍍鋅量不足的垂吊索,釀成意外,判長鴻應賠償625萬多元。
102年11月17日下午4點多,根德水車公園的吊索繡蝕斷裂,當時在橋上的4名民眾直接摔落河床,所幸急救後,都無生命危險。
三芝區公所提告指出,北海岸屬於高鹽害高腐蝕地區,長鴻公司在設計吊橋垂直吊索時,沒有在結構計算書中針對鋼線鍍鋅量進行要求,後續施工廠商未完全按照設計圖施工,巡檢廠商也未察覺鋼索早已鏽蝕,種種過失下,造成意外。
法官認為,區公所和長鴻公司簽下的合約中,載明細部設計要包含「施工或材料規範之編擬」,長鴻未在設計圖中說明吊索鍍鋅量標準,導致施工廠商使用抗蝕能力不足的吊索,有疏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