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持刀進KTV包廂砍人 殺人未遂罪起訴
宜蘭地檢署。(資料照,記者江志雄攝)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宜蘭縣蘇姓少年到KTV唱歌,遇見莊姓男子接聽手機,誤認為莊男瞪他,憤而持長刀進入包廂內把對方砍成重傷,宜蘭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罪起訴。
103年9月深夜,當時年僅16歲的蘇姓少年,與友人到羅東鎮一家KTV唱歌,莊姓男子則在隔壁包廂消費,莊手機鈴聲響起,走到包廂外聽電話,蘇姓少年恰巧經過,以為莊男瞪他而心生不滿。
莊男講完電話返回包廂,蘇姓少年持類似西瓜刀的銳利長刀跟進,朝莊男砍殺,造成莊的頭部、左胸與背部有多處開放性傷口,血流如注,被害人負傷逃出,請友人報案,才逃過一劫,全案由宜蘭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裁定移送地檢署偵辦。
蘇姓少年坦承持刀砍殺莊姓男子,但否認有殺人犯意,承辦檢察官認為事證明確,全案偵結起訴,蘇仍是少年,建請法官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