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機車被撞不追究 先離開反被告肇逃

    紅圈處即為吳姓騎士。(圖擷自東森新聞)

    紅圈處即為吳姓騎士。(圖擷自東森新聞)

    2016/01/04 19:5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去年十月卅日,台中一名43歲的吳姓男子凌晨下班騎車回家時,在路口與無照騎車的趙姓17歲女學生擦撞,雙方都掛彩倒地。吳男覺得彼此看起來並無大礙,自己雖被撞但也不打算要求對方賠償,於是起身騎車離開,沒報案也沒留下聯絡方式。結果事後被對方控告肇事逃逸,還要吊銷駕照。

    趙姓女學生車禍後便被送到醫院治療,她表示,吳男看了自己一眼就起身離開,彼此都沒報案,她也沒記下對方車號。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找到吳男並通知到案。吳男喊冤表示自己才是受害者,但女學生堅持提告,吳男被依過失傷害與肇事逃逸函送法辦。

    警方解釋,小車禍擦撞不管有沒有人受傷,當事人都不能隨便離開現場,否則肇事逃逸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肇事致人受傷逃逸要被吊銷駕照,若致人重傷或死亡逃逸,會被吊銷駕照且不得再考照。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