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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美眉撒嬌討買手機碰釘子 竟告恩客性侵...

酒女不滿宋男常點她坐檯,卻連區區1支手機都不願送她,氣得提告恩客性侵。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酒女不滿宋男常點她坐檯,卻連區區1支手機都不願送她,氣得提告恩客性侵。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2015/12/29 12:18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宋姓男子帶酒女出場開房間,酒女因喝醉弄丟手機,向宋男撒嬌說:「唉呦,買一支手機給我嘛…」沒想到卻碰了軟釘子,面子掛不住的酒女,氣得提告性侵;宋男雖承認與酒女二度雲雨,但辯稱雙方你情我願;台北地檢署勘查摩鐵監視器畫面,發現2人同進同出,互動並無異狀,今將宋男不起訴。

今年2月,宋男到酒店消費後,帶酒女出場開房間,期間酒女因喝醉酒,不慎遺失手機,便向宋男撒嬌說:「唉呦,買一支手機給我嘛…」但宋男並未答應,讓她碰了軟釘子。

酒女不滿宋男常點她坐檯,卻連區區1支手機都不願送她,氣得拿宋男的手機打電話給友人抱怨,她友人則在電話中質問宋男:「啊…不然現在你打算怎麼處理?」雙方因而爆發口角,事後酒女為此告宋男性侵。

酒女指控,宋男趁她喝醉到不省人事,趁機將她帶到摩鐵性侵;宋男應訊時承認帶酒女去開房間,並合意發生2次性關係,但否認性侵。

當天曾載過2人的運將則證稱,當天2人上車後,女方曾提議要去基隆的三沙灣,途中2人又改變主意,最後就近在摩鐵下車;檢方比對運將說詞及摩鐵監視器畫面後,認定酒女當時意識清楚;此外,宋男若果真涉性侵,不太可能會承認發生2次,因此採信宋男說詞,認定宋男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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