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還債而賣屋 債務卻越來越多
王姓男子委託仲介賣屋,轉手被拿去借二胎100萬,被債主設定抵押150萬元,後來債務推給已死亡同夥,變成爛帳一筆,王男原本賣屋要償債,卻債務越來越多。(資料照,記者姚介修翻攝)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王姓男子委託仲介賣屋,所託非人,轉手被拿去借二胎100萬,被債主設定抵押150萬元,後來債務推給已死亡同夥,變成爛帳一筆,王男原本賣屋要償債,卻債務越來越多,台中地院依偽造文書等罪判處陳姓仲介、楊姓同夥各6月徒刑,已死亡高姓同夥判決公訴不受理。
判決書指出,陳姓房屋仲介得知王男缺錢且有房貸(原房貸500萬元)壓力,想要把手上大里區一棟透天厝脫手,陳嫌認為有機可趁,101年9月向王佯稱,他可以找到買主來接手房產,扣除貸款還可以有20萬左右利潤,王男同意出售並把權狀正本及印鑑章,都交給陳某去處理。
不料陳某並沒有找人來買,卻是透過楊、高等人,又轉手拿去向蔡姓金主借二胎,表示要借100萬元,而該不動產讓蔡設定150萬抵押權,高嫌開出100萬本票為擔保。
而陳嫌等人借到100萬後朋分花用,債務都留在高嫌身上,而高嫌一直沒有清償債務,且避不見面,王某債務越來越多也被追債,而蔡姓金主聲請強制法拍不動產,該屋只賣了500多萬,讓銀行第一胎都拿走,蔡某血本無歸提告,才意外發現陳姓仲介等人的犯行。
王姓原屋主到案證稱,他是委託陳去賣房子,並沒有同意拿去借二胎。陳則辯稱因為王有欠他錢,所以房子是要拿來抵債。法官認為,被告獲得許可是賣屋,未經屋主許可,就使用印章及權狀去借二胎,這是兩回事,涉嫌詐欺及偽造文書等,陳與楊依偽造文書判處各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