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行賄葉世文案外 趙藤雄另涉洪嘉宏弊案
除行賄葉世文案外,趙藤雄另涉洪嘉宏弊案院。(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針對被控在林口A7、桃園八德等合宜住宅案中,行賄時任營建署長的葉世文,趙藤雄日前在高等法院出庭時,翻供承認行賄,請求判減刑或緩刑;高院今依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判趙藤雄2年徒刑,緩刑5年定讞,免除牢獄之災。
除此案外,趙另涉在新竹眷改案中,行賄葉的舊部屬、時任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長的洪嘉宏,今年10月31日,才被台北地檢署依行賄罪諭令1000萬元交保。
今年10月,北檢新聞稿指出,洪嘉宏在城鄉發展分署長任內,涉利用該分署受理國防部委託辦理多項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標售案的機會,收受投標廠商遠雄建設賄賂,使遠雄得以取得多項標案。
檢廉調查,2011年8月間,葉世文透過白手套蔡仁惠,遊說遠雄投標國防部委託營建署城鄉分署代為規劃辦理的新竹眷村都市更新計劃案,並趁機向遠雄索賄2200萬元。
檢廉查出,前年6月1日,葉世文閃退後,因訊息掌握不力,遠雄只好另透過魏春雄找上洪嘉宏,並在二次招標得標後,拒絕支付賄款給葉世文;關於涉行賄葉世文的部分,趙藤雄日前已在高院宣判前的加開辯論庭上翻供認罪。
當初趙藤雄在葉世文案中獲3000萬元交保,葉世文則續押至今;至於涉向趙藤雄索賄上千萬元的洪嘉宏,今年10月31日訊後,則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諭令200萬元交保。
涉嫌向趙藤雄索賄上千萬元的洪嘉宏。(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