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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停車場命案 陳福祥殺人後第一件事竟然是...

峨眉停車場雙屍命案主嫌陳福祥。(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峨眉停車場雙屍命案主嫌陳福祥。(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2015/12/24 11:1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峨眉停車場雙屍命案期間,最關鍵的證據-案發現場的監視錄影帶,法院於今年7月在檢辯、死者家屬、陳福祥面前勘驗,這是公開播放行凶全程,影片顯示,陳福祥在3分鐘內先後殺害蔡宗育、蔡鎧陽後,第一件事竟然是回車上拿衛生紙,在車外擦拭鞋子和褲管上的噴濺血漬,再把死者掉落在車外的東西,一一撿拾起來丟回車內,大致清理現場後才離開現場,手段冷血殘酷,家屬始終質疑他是預謀殺人,自衛說法只是脫罪之詞。

陳福祥雖認罪,但宣稱不是預謀殺人,而是臨時起意,是因對方有掏槍動作,他才先出手開槍自保,「我若是預謀,不會選在西門町鬧區動手」,又稱殺人後在車上找到槍,但已被他從橋上丟進新店溪;檢方與被害人家屬認為死無對證,陳在意圖脫罪、減罪,因此要求勘驗現場錄影帶。

勘驗後,公訴檢察官指出,蔡鎧陽、蔡宗育都身著貼身薄上衣、低腰褲,未穿外套,不可能在腰際預藏槍枝,預備掏槍的說法並非事實,陳也沒有在車內起出槍枝的動作;陳在車旁打倒蔡鎧陽,並非單純只想制伏蔡,而是緊接著直接朝蔡的頭部開槍,顯非臨時起意、臨時衝突。

蔡鎧陽的母親看完影帶後表示,陳福祥的犯案動機一變再變,先說是懷疑他的錢遭侵吞而報仇,後來才改口說是要自衛,「完全是在謊言,把我們當3歲小孩在騙」,她堅信陳真正的殺人動機,就是為了謀奪440萬元,謀財害命。

蔡鎧陽母又說,若陳福祥只是防衛,為何要在殺了蔡宗育後,還留在現場等著殺他兒子?他兒子當下對陳赤手空拳,毫無威脅性,陳卻對著頭部連開2槍,而先前對蔡宗育,陳也是開3槍後,發現他還有呼吸,再補3槍奪命,殺人犯意很明顯,她愈講愈氣,拍桌怒瞪陳福祥說:「你真的很可惡,不可原諒,毫無悔意,罪無可赦,我絕對告到底!」

蔡鎧陽的委任律師也認為,影片可證明陳不是正當防衛、也非互搶防衛,陳殺人後,先擦鞋子上的血漬,大致清理現場後再從容離去,極其冷靜,違反正當防衛後驚慌失措的常理;陳故意支開蔡鎧陽去買飲料,陳福祥先跟著去電梯口徘徊,就是要確認他已下樓,以便執行先單殺蔡宗育的預謀計劃。

勘驗時,陳福祥大多時候面無表情地看著勘驗筆錄,只有法官要求向他確認畫面中的人與動作時,他才抬頭看一下投影螢幕,最後只說「死者為大,再多說也於事無補」,拒絕解釋自己在影片中的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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