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撿到500元現金放口袋 這次要賠5千元

    2015/12/23 15:22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周姓女子今年2月到摩斯漢堡店消費,離去時在櫃檯前方地面,撿到一張5百元紙鈔,塞進口袋就離去,她辯稱以為是自己的錢,不巧失主回頭找店家,店家調出監視器,有看到是周女撿到錢,店長打電話給周女時又掛店長電話,法官認為周女欲蓋彌彰,依侵占遺失物判周女罰金新臺幣5千元。

    判決書指出,周女是這家摩斯漢堡店常客,今年2月18日上午10時許到該店消費,撿到一張5百元紙鈔,塞進口袋離開現場,以為人不知鬼不覺,事後矢口否認,每張五百元鈔長得都一樣,失主也很難指證。

    但應驗俗話「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賀姓失主當天稍早也在該店消費,離去後竟又回頭到該店,表示找錢找錯了、少了500元。

    店長調出監視器,意外看到是賀某轉身一張5百元鈔掉下來,周女隨即彎身撿起。店長作證指出,「當下聯絡該名女子,先詢問是否有前來本店來點餐,對方回應有,我接著詢問是否有在櫃檯前拾獲金錢,對方一陣沈默後,並掛掉電話,我之後有再撥打1通電話給該女子,但對方沒有接」等語。

    周女到案後坦承撿拾5百元紙鈔1張,然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她以為是自己的錢。

    法官認為,被告如果認為紙鈔是自己掉的,理應與店長通話時,立即反應是自己的錢,或要求觀看監視器錄影畫面加以確認,才是常情,怎會是店長詢問後,先沈默以對,復掛掉電話、拒接電話,顯然是藉以迴避、欲蓋彌彰。被告犯刑明確,所辯不可採。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