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隨女子熊抱 日本男判刑10月
2015/12/22 17:26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日籍男子原田剛彥,在台擔任日本平價服飾UNIQLO北區某分店店長,卻在捷運上鎖定23歲林姓正妹,從新埔站下車尾隨出站,從後熊抱和扣挖下體,原田否認犯行,新北地院不採信,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個月,可上訴。
去年8月13日8時許,原田從新埔捷運站就盯上皮膚白皙的林姓正妹,尾隨從4號出口出站後,再沿著莒光路、萬板路方向行走,走到萬板路人行道時,他突然從背後熊抱林女,扣挖下體,林女脫身後,用手機拍下對方背影,因路口監視器未拍到原田犯案畫面,他到案否認犯行,辯稱「當時是去買DVD,才會在新埔站下車」。
合議庭認為,林女與原田素不相識,無糾紛、宿怨,且林女指述案發過程、原田使用手段及方式等,前後證述相符,無明顯矛盾瑕疵存在,加上附近監視器拍到,原田當時身穿襯衫,右肩背著黑色包包,與林女指述一模一樣,甚至拍到他於犯發後,奔跑離去;而林女案發後,向父親泣訴,警詢時,也十分驚恐、發抖等情形,有家人及處理警員證詞可佐,若非遭到猥褻,否則應不會有這些受創反應。
合議庭斥責原田所為,造成被害者心理上難以磨滅的陰影與傷害,導致林女身心受創,犯後又否認犯行,又未達成和解,判刑10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