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狼性侵小三女童還狡辯 被重判8年6月
賴姓青年2年前,趁表妹帶8歲的小三學妹到他家的菜園玩耍落單時,兩度在工寮內性侵女童得逞,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賴姓青年2年前,趁表妹帶8歲的小三學妹到他家的菜園玩耍落單時,兩度在工寮內性侵女童得逞,士林地院審結,將賴依強制性交罪嫌,判處8年6月徒刑,仍可上訴。
法官審理時,賴男否認對女童強制性交,辯稱只是側身翻身下床時,不小心壓到躺在床旁邊的女童而已。
賴的律師也辯稱,性侵被害人應該對賴男心生畏懼,避之唯恐不及,在首次遭性侵後,卻又去事發的菜園工寮再次被性侵,當時不僅未避開賴男,也沒向同行學姐求助,且在事發1年後才提告,做法有違常情。
法官認為賴在犯後既不坦承犯行,又未向女童致歉,以及商談和解事宜所以重判他8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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