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欺負不識字老嫗 買保險詐3216萬元
2015/12/15 17:13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擔任保險員的陳姓夫妻,沈迷大家樂賭輸錢,把歪腦筋動到彰化縣不識字的劉姓老嫗身上,利用老嫗對他們的信任,以幫老嫗兒孫投保為由詐取保險費,更可惡的是,還拿老嫗的保單質押貸款,用各種名目騙得3216萬餘元,直到老嫗的兒子收到催繳保費通知書,才得知這對夫妻的惡行,台中地院依詐欺等罪判處陳男1年9月,陳妻判處1年8月,且因2人沒有與老嫗和解,不給予緩刑。
判決書指出,陳姓夫妻(判決前離婚)都任職保險公司,其中,陳男還是經理,這對夫妻得知住彰化縣的84歲劉姓老嫗不認識字,卻頗為有錢,2009年起,向老嫗與家人謊稱保險費未繳,他們可以代繳,向老嫗與其子詐得475萬餘元。
這對夫妻把老嫗視為肥羊,於2000年起向老嫗承攬保險,保險對象包括老嫗本人與3個兒子,還有1個孫子,但卻沒有實際投保,當年6月起陸續向老嫗詐得2000餘萬元的保險費。
去年3月起,這對夫妻知道老嫗的兒子,曾向該公司投保還本型的終身壽險,遂偽造簽名等證件,向保險公司質押保單借款,離譜的是,保險公司把借款匯款到老嫗的帳戶,這對夫妻竟然向老嫗謊稱「錯誤匯款」,請老嫗把錢匯給他們,用這種手法詐得500餘萬元,總金額高達3360餘萬元。
台中地院認為,這對夫妻賭博輸錢,利用不識字老嫗對他們的信任行騙,不僅損害老嫗的財產,更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共犯下17次詐欺取財罪、4次偽造文書罪,1次行使變造文書罪,還有5次的賭博罪,雖已經賠償600萬元,但尚未與老嫗和解,欠缺悔意,不能給予宣告緩刑,依詐欺等罪判處陳男1年9月徒刑,陳妻1年八月徒刑,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