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耀威開餐廳1天就停業 微風判賠549萬元
藝人孫耀威在微風廣場投資餐廳,結果遭檢舉違建遭停業,而向微風廣場求償。圖為孫耀威到台北地院出庭畫面。(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張文川、黃欣柏/台北報導〕港星孫耀威前年與股東合資3500萬元,在微風廣場開餐廳,沒想到營業1天就被檢舉違建,遭強制拆除、勒令停業,公司認為微風未告知該場地不能開餐廳,提告求償2400多萬元,訴訟期間孫耀威多度到庭旁聽關心;台北地院今天下午判微風廣場應賠償開店投入成本及被扣留的營業額各493萬3589元及56萬1989元,合計549萬餘元,可上訴。
孫耀威與人合資3500萬元,以「何烈國際公司」名義在微風百貨投資餐廳「CA Club Cafe」,開幕當晚風風光光舉辦開幕酒會,孫耀威還開著紅色法拉利進場,與女友陳美詩出席,大方曬恩愛,相當拉風,豈料只過1天即風雲變色,餐廳被民眾檢舉是違建,遭北市府強制拆除、勒令停業。
經營團隊何烈公司告上法院,主張在與房東微風簽約時,已告知要開餐廳,微風明知該場地不能開餐廳,仍出租給他們,要求微風民事賠償2400餘萬元。孫耀威身為大股東,幾乎每庭必到,關切審理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