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宅案二審最後庭? 趙藤雄將與葉世文對質
圖為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左)等被告出庭。(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興建林口A7、桃園八德等合宜住宅被控行賄案,本月十日,趙藤雄高院出庭時突然對全部犯行認罪,連一審判無罪的新竹眷改案都坦承期約行賄,但他未仔細交待認罪原因,高等法院下午兩點加開言詞辯論庭,由於本案可能是二審宣判前最後一次開庭,因此趙出庭後的辯詞備受矚目。
高院合議庭下午共將傳訊趙藤雄、葉世文、遠雄前副總魏春雄、白手套蔡仁惠、葉的女性友人陳麗玲等五人,趙、葉等人將當庭對質,法界一般認為,趙藤雄認罪目的可能是要「拚緩刑」,因為他所犯「不違背職務行賄罪」,是三年以下的罪,且為二審定讞,如認罪可能獲減刑,甚至二至五年緩刑,但若未獲緩刑,二審判決後須入監服刑。
一審趙藤雄被依行賄等罪判刑四年半,前營建署長葉世文被重判十九年,葉日前也聲請加開辯論庭,葉指稱,願繳回先前遭查扣的一千六百萬元犯罪所得,請求高院審酌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