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商店店長的正義 拯救遭性侵少女
2015/12/13 21:27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中市太平區64歲徐姓男子,4年前因常去住家附近一間機車行修理機車,進而與男老闆和13歲女兒熟識,竟趁老闆忙著修車時,在2樓休息室和1樓辦公室性侵猥褻少女14次,期間長達1年;直到便利商店店長看到徐男購物時,親密地摟抱著她,她卻臭臉以對,店長感覺不對勁而告訴教官,才意外拯救少女。徐男全認罪,最高法院判徐男4年6月定讞。
判決指出,機車行老闆失婚,獨自扶養女兒,女兒每天下課會先到機車行寫功課,休息、看電視等爸爸下班。
徐男已婚、育有3女,平時打零工為生,常去機車行泡茶聊天,見少女無母親在身邊照料,年幼可欺,從100年11月至101年11月間,趁少女趴在桌上睡覺,多次坐在旁邊以手指性侵少女,少女每次都嚇得趴著裝睡,不是如何是好。
法院認定,徐男共在機車行內性侵被害人7次、猥褻7次,還有1次徐男開車載她至高美濕地,在車上再次性侵;每次得逞後,會給她50元至200元「零用錢」。
少女隱忍未揭露徐男惡行,直到徐男有次帶她去便利商店領安心餐卷,徐男摟抱著她,舉止親密像對待女朋友一樣,少女卻臭臉以對,店長覺得很詭異,事後向前來購物的學校教官說,教官轉告少女父親,父追問女兒,女兒才將1年來的事全說出口。
少女父親於是偷偷在機車行內裝監視器,竟真拍到徐男在辦公室指侵女兒,向徐男興師問罪,徐男求饒,願賠償90萬元,並承諾不再騷擾,少女父親一拿到錢就立刻搬到別處營業,機車行也改名,原已不想追究,沒想到徐男前年2、3月又去學校門口徘徊「堵」她,少女都躲開,沒與徐男打照面,其父知道後,憤而帶她去警局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