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吞公款 新北殘障福利協會前理事長遭訴
新北市殘障福利服務協會提告楊姓前理事長,涉嫌侵占員工薪資、協會公款逾130萬餘元。(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殘障福利服務協會楊姓前理事長,被控於100年至101年期間,涉嫌指示吳姓前總幹事,侵占員工薪資、協會公款逾130萬餘元,新北地檢署今依偽造文書、業務侵占等罪嫌將兩人起訴。
起訴指出,63歲的楊男99年1月至103年3月擔任新北市殘障福利服務協會理事長期間,指示負責協會財務的總幹事吳女,先將空白薪資表給兩員工簽名,再偽填薪資及加油補助,從中詐領29萬餘元,侵占款項再由兩人朋分。
100年8月,協會與某公司合作舊衣回收,該公司補助舊衣回收人員勞保費5萬元,楊男也將5萬元占為己有;101年2月,楊男還指示吳女,將協會帳戶內的99萬餘元存款與利息提領一空,轉匯至其獨資經營的公司,直至楊男卸任,協會清查帳戶,才發現公款被侵占,因此提出告訴。
開庭時,楊男承認提領公款,但稱當時為理事長交接期,他提領公款,只是「暫時保管」;吳女則坦承製作不實薪資給付證明,並受楊男指示將協會存款匯至楊男獨資的公司帳戶,檢方依據吳女供詞及銀行匯款單據,今將楊男、吳女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