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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牌被偷去犯案 雖報案仍被警約談10次

林姓男子機車車牌遭竊,被陳嫌拿去犯案。圖與文無關。(資料照,記者李雅雯攝)

林姓男子機車車牌遭竊,被陳嫌拿去犯案。圖與文無關。(資料照,記者李雅雯攝)

2015/12/04 12:22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林姓男子將機車停在路邊,車牌卻被竊嫌陳亦緯偷走,還被陳男拿來當詐騙i Phone 6手機的犯罪工具,由於陳男在大台北地區犯案10多起,警方循車牌多次約談車牌登記者林男到案,林男不堪做筆錄來回奔波,氣得大罵「真的不是我啦!」台北地檢署調查,真正的嫌犯陳亦緯已落網,今將林男不起訴。

今年7月,擔任油漆工的林男到新竹工作,他將機車停在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北路的騎樓下,數日後他返家,發現機車車牌遭竊,擔心被拿去當犯罪工具,便向新北市三重分局大有派出所報案失竊。

檢方調查,陳男偷走林男的車牌後,將車牌掛在另一台機車上,並騎著機車隨機在大台北地區,鎖定拿i Phone 6手機的低頭族,以手機遺失借手機打電話為由,取得手機後,立即催油門加速逃逸。

警方當時調閱監視器畫面,依車牌循線約談林男到案,林男則喊冤,強調車牌遺失已報案,指監視器畫面中的嫌犯不是他,為了陳男所犯下的詐欺及侵占案件,他因此被台北市大安、中山、中正一、松山等警分局約談合計10次,氣得他大罵「真的不是我啦!」

所幸,陳男在10月底被警方查獲,他坦承偷拔車牌到處作案,被依詐欺、侵占等罪移送新北地檢署查辦;檢方比對陳男作案時被拍到的監視器畫面,以及被陳男騙走的手機通聯紀錄,發現做案的陳男鼻子下方有一顆大痣,與林男的特徵不符,認定此案與林男無關,今終於還給林男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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