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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劣油案判無罪 法務部:與彰檢立場一致

頂新劣油案判決出爐,魏應充(前者)獲判無罪。(資料照,記者顏宏駿攝)

頂新劣油案判決出爐,魏應充(前者)獲判無罪。(資料照,記者顏宏駿攝)

2015/11/30 10:05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頂新劣油案6名被告全部無罪,各界將矛頭指向彰化地檢署,質疑彰檢火速偵結,證據基礎不穩固以致法官不採。不過法務部政務次長林輝煌今表示,彰檢提出具體實證,並對一審判決結果表達不服,法務部看法一致,支持彰檢立場。

林輝煌說明,彰檢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主要理由有二,首先,法官適用法律有很大偏差,偏離該法規範目的,並違背國民對法律規定的感情。第二,無罪推定的目的是分配舉證責任,法官應注意訴訟法上的基本原則,且證據是共同的,不能夠割裂採用;但法官並未綜合所有卷證資料來認定事實,將事實或證據切割,就不能發現真實,這點也是彰檢最不服之處。

至於外界質疑,彰化地檢署匆忙取證,偵辦過程恐有瑕疵。林輝煌說,彰檢開始進行到偵結共21天,與以往食安案件相比,時間上沒有比較趕。林輝煌強調,偵辦速度與證據搜集順利與否有關,視個案而定,檢察官絕不會因為社會期待而加快偵辦速度,而是以獲得社會正義為目的。

林輝煌也說,法務部不干預個案,上述資訊都是來自彰檢公開新聞稿。而彰檢不服一審結果,提出一系列的質疑與說明,均符合法務部看法,另外,彰檢於本案提出具體實證,法務部肯定彰檢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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