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跨國運毒滯菲5年台商押返歸案
台商林金群押返歸案。(記者邱俊福翻攝)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54歲台商林金群,98年赴菲律賓後,涉嫌安排漁船以載運DVD機台夾藏方式,走私海洛因磚,遭警破獲逮捕船長等4人,隔年透過菲國移民局幹員逮捕林嫌,林嫌卻因在當地被告詐欺,滯留菲國長達5年,直至近日結案後,昨天終被刑事局國際科押返歸案。
國際科表示,98年5月間,林嫌赴菲國後,涉嫌安排屏東縣東港籍「得利10號」鮪釣船,以3台錄放影機夾藏16塊,總重6公斤的海洛因磚入境,逮捕陳姓船長、謝姓毒販等4人,而滯留菲國的林嫌,隔年遭到通緝後,經協請菲國移民局協緝,在菲國南部納卯市將他逮捕。
林嫌在當地落網後,因已娶菲國女子取得該國居留權,並在當地從事海產進出口生意,且另遭控告詐欺,需滯留菲國接受當地司法程序終結始能遣返。上月19日,林嫌在菲國的詐欺案因跟對方達成和解,菲國法院判決結案,故順利押返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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