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運毒被逮 妻訴離獲准
2015/11/26 16:28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王姓男子98年間,從中國運毒到日本被逮捕,目前服刑中,王妻因此向法院訴離,新北地院法官認為,王男長達6年期間無法返台與妻子共營實質婚姻生活,兩人徒具夫妻之名,全無夫妻之實,判准離婚,可上訴。
王妻指出,丈夫於98年間,從中國走私毒品入境日本,被日本警方查獲,經日本大阪地方裁判所,判處懲役6年、罰金200萬,日前仍在服刑中,由於她長期以來獨立扶養3名子女,心力交瘁,婚姻生活實際上已生重大破綻,難以維持,依民法1052條第2項規定請求離婚。
王男未到庭陳述,也未以書狀表示意見;法官審理認為,雙方婚姻發生破綻,可歸責於王男,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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