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法官「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莽男判拘100天
2015/11/26 14:33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市呂姓男子和鄰居因房子漏水問題鬧上法院,呂男竟在法官開庭時,痛罵法官「有錢判生沒錢判死」,法官見他情緒激動,請法警倒杯水給呂男,呂男不領情,還嗆「不用倒任何東西給我,我怕我會潑你們」,呂男大鬧法庭的行徑,涉犯侮辱公署等罪,判拘100天,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呂姓男子日前因責怪鄰居修繕房子,導致他房子漏水,雙方為此鬧得不開心,呂男還為此怒罵、恐嚇鄰居,被鄰居告上法院。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訊問鄰人意見後,請呂男對鄰居意見表達看法時,呂男竟情緒失控,在法庭裡大暴走。
呂男先嗆鄰居「我不想跟你結惡緣,但你要跟我結惡緣」、「我也很想死,我就來找你一起走」、「如果我真的被判有罪,我們兩個真的都沒命了」等話恐嚇鄰居後,再開口嗆檢察官「如果這個案子被判有罪,那我真的會自殺,那我會找一個人陪我」,並起身走向檢察官,大聲嚷著「我想要問檢察官叫什麼名字,為什麼都沒有牌子呢」等話。
檢察官見狀立即起身要求加派法警,庭外法警接到命令後,又增派2至3人維持法庭安全,此時,呂男竟再度咆哮,痛罵法官「有錢判生沒錢判死」、「我明明沒有罪,卻要判我有罪」等話,法官數度安撫呂男,卻不被呂男領情。
事後,呂男在法庭大暴走的行徑,再被檢方依恐嚇、妨害公務及侮辱公署等罪起訴,高雄簡易庭審理時,呂男坦承犯行,供稱壓力太大才會語無倫次,雖然被嗆的法官不追究,也沒有心生畏懼,但因呂男涉犯妨害公務及侮辱公署等罪,仍被判拘100天,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