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英語教師私接外快挨告 獲判免賠
2015/11/19 13:07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台北市1名黃姓英語女教師,曾與專門承辦商務英語講座的經翎公司簽約,承攬HTC公司商務英語面授課程,未料黃女去年底起私接HTC英語課程,遭經翎公司依違反競業禁止條款求償293萬餘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黃女雖有違約,但因經翎公司無法提出黃女請領報酬之數額,今判黃免賠。
經翎公司指控,黃女於101年5月至102年1月間與經翎簽下4份承攬契約,承攬HTC公司的英語課程,雙方合約中載明黃女不得於授課期間及課程結束後2年內再向客戶接洽演講、授課等活動,未料黃女卻於103年12月起私自擔任HTC英語專題授課教師,應依約賠償領取報酬10倍之違約金,共293萬餘元。
對於經翎公司之指控,黃女以未曾審閱合約內容、合約內容不公平等理由辯駁,但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黃女所述並不合理,其行為確有違約問題。
不過因為經翎公司無法提出黃女請領HTC報酬的確切證據,台北地院認定其「賠償報酬10倍」之數額難以舉證,求償293萬元並不可採,今駁回經翎公司告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