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司法互助 中國高級人民法院可與我方對口
2015/11/16 12:33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法務部、司法院等機關與來台參訪的中國人民最高法院達成協議,未來我方要求對岸調查當事人地址等司法取證案件,可以直接與中國高級人民法院對口聯絡,不須透過其他機關轉達,可望縮短司法文書送達和處理時日,另外,我方行政訴訟案件,也可比照現行刑事和民事訴訟案件的司法互助程序,由對岸提供文書送達和調查取證等協助。
上述協議由法務部與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於本月10日上午,在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的「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工作會議達成協議,司法院司法行政廳、刑事廳、民事廳、行政訴訟及懲戒廳法官、陸委會及海基會代表共同與會。
至於兩岸間以遠程視訊方式訊問涉案人員的之可行性,及兩岸裁判認可之法律效力問題等問題,因涉及技術面及法律面等複雜問題,尚未形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