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照到高雄二監裡?調查局查不到日月光證據…
日月光K7廠場務處長蘇炳碩目前仍還在羈押中。(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前年日月光K7蘇姓廠長因廢清法被收押在高雄二監時,正修科大許姓教授拜托監所作業張姓導師幫忙關照,事後,許出面邀約張飲宴,調查局依貪污罪將許、張送辦,但檢方調查後認為,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張接受請託,做出違反職務的行為,偵結後處分不起訴。
檢方指出,日月光案爆發後,K7蘇姓廠長因涉及廢清法被收押在高雄二監,當時,日光月的林姓副總曾拜托許姓教授(57歲)幫忙打聽蘇姓廠長在監所裡的情況,並拜托轉達「日月光會妥善照顧蘇家庭的訊息」;某次飯局裡,許便拜托在二監負責受刑人作業指導、技能訓練、成績考核等業務的張姓導師(62歲)幫忙。
去年1月,蘇姓廠長解除羈押,3個月後,許姓教授在某海產餐廳招待張飲宴,調查局接獲情資後展開調查,還發現,張男在2013至2014年間,涉嫌接受受刑人的家屬、友人、廠商的請託,還拿過茶葉、芒果、金魚、小管等禮品,訊後將張男等人依貪污治罪條例送辦。
檢方偵查時,張男否認犯行,辯稱他與許已認識多年,兩人常常互請吃飯,雖然許拜托他幫忙關照蘇姓廠長時,他當下就說蘇是禁見身分,連典獄長也不見得見得到回絕;許也稱,張男並沒答應他的請托,且去年4月邀宴的原因,主要是在商討如何處理梓官漁會總幹事到日月光抗爭的事,當時蘇姓廠長已解除羈押,跟蘇一點關係都沒有。
檢方認為,調查後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張男接受請託,進而做出違反職務的行為,但因張男確實曾接受餽贈、飲宴,但這部分應無涉及貪污罪,而是違反相關廉政倫理規範,應由高雄二監追究行政責任,因此全案處分不起訴,並依職權提出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