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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賣凶宅未告知 夫妻被詐欺起訴

從事房屋仲介的林姓女子,得知一棟公寓(凶宅)屋主願意折價,買下後夫妻住進去4年,再以325萬元轉售給謝男,卻刻意隱瞞凶宅訊息,謝與女友入住後才從鄰居口中得知,憤而委由律師提告,檢方依詐欺罪起訴兩夫妻。圖與本文房舍無關(資料照,記者徐聖倫翻攝)

從事房屋仲介的林姓女子,得知一棟公寓(凶宅)屋主願意折價,買下後夫妻住進去4年,再以325萬元轉售給謝男,卻刻意隱瞞凶宅訊息,謝與女友入住後才從鄰居口中得知,憤而委由律師提告,檢方依詐欺罪起訴兩夫妻。圖與本文房舍無關(資料照,記者徐聖倫翻攝)

2015/11/12 17:06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從事房屋仲介的林姓女子,96年間在潭子區圓通南路,得知一棟公寓(凶宅)屋主願意折價,自己以175萬買下,夫妻住進去4年相安無事,100年7月以325萬元轉售給謝男,卻刻意隱瞞凶宅訊息,謝與女友入住後才從鄰居口中得知,憤而委由律師提告,檢方依詐欺罪起訴兩夫妻。

2006年台中潭子區一棟公寓2樓發生情侶燒炭殉情,後來男死女活,活下來的羅女不願見景生情,委託前夫出售,而從事仲介的林女出面接洽得知是凶宅,且屋主願意175萬元出售,林女決定自己買下先自住,再伺機出售,隨後並與先生陳某一起搬進去住,4年來相安無事。

2011年間,林女自立門戶開了一家房屋仲介公司,正巧有謝男委託代為尋找潭子區房屋,林女與先生陳某一起帶謝男看房子,林女先佯稱這是這位朋友的房子,可是謝男在看房子期間,看出林女與在場陳男應是夫妻,林女將計就計,佯稱屋況良好,且是他們夫妻新婚入住使用,謝某還詢問是否為凶宅,兩夫妻都異口同聲隱滿,謝男信以為真,以325萬元買下。謝男與女友入住後,在偶然機會與鄰居聊天,才知道此屋是凶宅而提告。

但林女辯稱,據她了解屋主男友是送醫院才死亡,且在她產權所有期間並沒有發生非自然死亡,她認為不需告知。檢察官認為,該屋確曾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林女與陳男從事房屋仲介,注意義務應高於一般民眾,應主動揭露重要資訊,認定惡意使用詐術,依詐欺罪將2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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